问题 | 男方不同意离婚最长可以多久 |
释义 | 男方不同意离婚,不能办理登记离婚,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以感情破裂为依据,如调解无效被证实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不同意离婚多久算彻底离婚 具体还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能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判离;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是否能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判断。 二、一方不想离婚可以拖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没有上述情况,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进行。当然,在此期间,男女双方可以随时同意离婚。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根据起诉人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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