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把这部分贫困人口搬迁出来,通过改善迁入地的生产条件,创造发展条件,不仅可以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还可以缓解迁出地的人口压力,为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打下良好基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于从总体上减少贫困人口,促进“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