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双女户是否允许生三胎? |
释义 | 山东计划生育允许生三胎的情况包括:夫妻已生育两个病残儿或经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子女;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再次怀孕;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各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以及省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山东计划生育双女户允许生三胎吗?山东计划生育允许生三胎的情况如下: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拓展延伸 山东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双女户是否允许生三胎? - 双女户生育政策的变化及影响 自山东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双女户生育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双女户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允许生育三胎。这一政策变化对于双女户来说具有重要的影响。首先,对于那些希望拥有更多子女的双女户来说,他们现在有了更大的生育选择权,可以实现他们的家庭规划。其次,这一政策变化也为双女户带来了更多的责任和挑战,因为生育三胎需要更多的经济和家庭支持。此外,政府也将加强对双女户生育政策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其合规性和公平性。总体而言,双女户生育政策的变化将对他们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 结语 山东计划生育政策对于双女户的生育政策发生了变化,现在在特定条件下允许生育三胎。这一政策变化为双女户提供了更多的生育选择权,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责任和挑战。政府将加强对生育政策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其合规性和公平性。这一变化将对双女户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