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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期间房屋换了主人怎么办
释义
    即使房主在房屋租赁期间买卖房屋,导致房屋产权人变更,东家换了,承租人仍然有权利根据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继续居住。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房屋的所有权变更不影响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新的房主应当按照原来约定的租赁费用收取房屋租金,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的数额。甲、乙就甲的住房出租达成了租期为一年的租赁合同,但半年后甲将房屋过户转让给丙,丙要求乙将房屋交付给他。此时,虽然房屋所有权人是丙,丙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乙完全可以用原来与甲达成的租赁协议对抗丙,在一年的租期届满之后再搬走,丙也不得主张提高租金。
    租赁登记的重要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但承租人应于之后要求将该租赁合同至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登记,至此该租赁关系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签订租赁合同后,该合同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固然有效,但如果此前于该房屋上已实际存在租赁关系或此后房东另行与他人设定租赁关系,且若该租赁关系经过备案登记,则承租人无法对抗已经过备案登记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即实际由经过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取得承租权。
    转租关系中承租人应注意的问题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房屋,此种出租行为即为转租。但转租在租赁范围、时间等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所有之前租赁合同的限制,即转租的租赁条件不得大于作为本次出租人即上手承租人于上手租赁合同中取得的租赁条件,主要指租赁范围、时间等,超出部分无效。另外在转租房屋时,需要取得所有上手同意本次转租关系的证明,该同意证明可以采用两种形式:上手租赁合同中已约定承租人有转租权或者所有上手直接对本次转租提供同意证明。若未取得所有上手对此次转租的上述任何一种同意证明,未同意转租的上手随时有权解除与其存在租赁关系的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则此后所有转租关系均将被相应解除。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有下列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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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