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次承租人可替承租人交房租,保障其居住权益。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房租,出租人可收回房屋,影响次承租人权益。民法典规定,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债务,次承租人可替承租人交房租,继续居住房屋。 法律分析 次承租人能按照合同替承租人交房租。 现实生活中,由于外地出差等原因,许多承租人会将其租赁的房屋再次转租给第三方。但是,如果承租人不按照租房合同交房租,出租人就会收回房屋,这将影响到第三方即次承租人的权益。 对此,《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对于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方,第三方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也就是说,尽管租房合同约束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但如果承租人不交房租会影响到次承租人的居住权益,次承租人可以代替承租人交房租,从而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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