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深入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包括审查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愿、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以及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是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接着以个体工商户与雇工为例,说明如何判断两者之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最后指出,在合同纠纷案中,要根据实习性质的不同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代缴社会保险并不代表存在劳动关系。判断双方是否具有劳动关系,需要深入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这包括审查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愿、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以及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是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一、个体工商户与雇工是什么关系 判断两者之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要从几个标准入手,首先得看单位是否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按照规定,个体户是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因此,个体户劳动关系是成立的,当个体户员工和老板发生劳动纠纷,可以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合同纠纷案会牵扯到业务员吗? 根据实习性质的不同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学生的培训实习,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一般应该认为双方都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勤工俭学实习和培训实习中,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由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劳动关系。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和终止而发生的一切纠纷。 拓展延伸 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结语 代缴社会保险并不代表存在劳动关系,判断双方是否具有劳动关系需要深入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个体工商户与雇工之间的关系需要从单位是否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入手。如果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一般应该认为双方都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合同纠纷案则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无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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