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期限为多久? |
释义 | 挪用公款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规定,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挪用公款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如果是持续发生的,不受实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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