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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户是核定征收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1、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按0%缴纳; 2、月营业额在2至5万的,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0.6%征收,未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至10万的,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1%征收,其他部分征税不变; 4、月营业额超过10万的,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1.8%征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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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