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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算刑期么
释义
    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时间是算在刑期之内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暂予监外执行的设立体现的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分子有感化和教育意义。
    一、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适用条件不同
    缓刑以罪犯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为适用条件,监外执行以法定的不宜收监执行情形为适用条件,即必须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适用的方法不同
    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并要确定一定的考验期,监外执行在宣告判决的同时或刑罚执行过程中都可适用,无考验期,适用的条件消失后,如果刑期未满,仍要收监执行。
    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有哪些?
    应当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八种: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8、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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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3: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