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去民政局离婚的,则是要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 (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申请当天算不算冷静期 离婚申请当天不算冷静期。冷静期一般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的内开始计算的。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从那天开始算起: 1.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在深圳,离婚要当天办理吗? 在深圳,离婚不一定要当天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的要经过法院审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属于离婚冷静期,自第三十一日起双方如果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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