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内户口迁移: 投靠直系亲属、分房、购房、换房所需材料:《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证》。 市外迁入: 直系亲属间投靠所需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申请; (2)原籍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3)夫妻关系的凭《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出生医学证明》或原籍乡(街道)和村(居)委会亲属关系证明; (4)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是成年人,且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 (5)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