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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传唤过程有哪些有哪些
释义
    派出所传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前往配合调查。派出所可使用《传唤通知书》传唤和《拘传证》。拘传当事人最长时间都为12小时,使用《传唤证》传唤最长时间为24小时。派出所可以根据办案的需要,实施拘传或拘留。〈br〉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进行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br〉
    公安机关因办案需要传唤嫌疑人的,须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如在现场发现嫌疑人的,可以出示人民警察证,口头传唤。公安机关传唤嫌疑人的,应当通知其家属。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和离开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b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br〉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br〉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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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3: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