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时间延长至何时?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时间因地方政策而异,有的要满5年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大多数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不允许上市交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法律分析 拆迁分的安置房的房产证什么时间能拿到要看当地政策,有的地方规定是满5年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就能办理房产证。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政策调整:房产证办理时间是否有延长计划? 根据最新的拆迁安置房政策调整,房产证办理时间确实有可能会延长。具体延长的时间将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来决定。政府部门正积极研究和评估当前的拆迁安置进展情况,以确定是否需要延长房产证办理时间,以及延长的具体时长。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拆迁户的权益,并确保顺利完成房产证办理程序。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具体的政策和通知,届时拆迁户可以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办理手续。请拆迁户们密切关注政府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以获取最新的办理时间延长计划。 结语 根据当地政策,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时间因地而异。有的地方规定需满5年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这类房产多属于小产权房,需等待政府允许后方可上市交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最新的拆迁安置房政策调整可能会延长办理时间,具体延长时长将根据地区和情况决定。请密切关注政府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以获取最新的办理时间延长计划。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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