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若已经结婚拿着结婚证办理集体 户口迁移手续 若没结婚按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第一步应清同类型别准备所列同材料迁入派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事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迁移《户口簿》所派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三步事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迁入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