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公务员吗 |
释义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这四大系统中,之前并不是都属于公务员,有人是事业身份,甚至有的人是企业身份。但是,根据最新的机构改革要求,这四大机构中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按照行政编制来安排。不管是本级机构的干部职工,还是派出机构的干部职工,或者是分支机构的干部职工,都将被改编为公务员,落实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主要职责 1.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金融监督管理局是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按照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组建合并的一个新机构。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协调并配合中央驻省、市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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