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货车不盖篷布,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二款规定,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