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留的租金是否可以执行?对方一直在拖延。 |
释义 | 租金支付纠纷,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在租房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的情形下,还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户在合同期内未缴纳租金的房东可以拒绝租金吗? 合同期内租客未缴纳租金的,如果经房东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出租人支付后,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房东可以拒租。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建设预留地可以建厂吗 不可以,预留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按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总规模而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划定的城镇、村庄发展建设预留的,包括国家建设、集体建设、个人建房以及农业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所需占用的土地。其中农用地是通过国家下达规划和年度指标控制。 我买了一家商店,一直在漏雨修理3年,一直没有修好,可以退房吗? 购房人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1、延迟交房;2、没有产权证;3、开发商证件不全;4、面积误差超过3%;5、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6、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的话,买受人可以自己先行修复并保留好修复费用的相关证据,然后再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当然,如果房屋漏水非常严重,经过多次维修也无法修复,达到了严重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的程度,买受人还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分手前的租金押金和租金可以退还吗? 房东在租期届满后不退租的解决方式为:能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租客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若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商店的租金一直没有给出,合同中也没有明确说明具体的租金支付日期。这个条款可以添加到合同中吗? 确定租金的支付期限的办法:按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来确定;如果无约定的,按照当事人订立的补充协议来确定;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期不满一年的,在租期届满时支付;租期在一年以上的,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则在租期届满时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该内容由 顾仕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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