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有空置房减免政策吗 |
释义 | 空置房物业费70%的规定及不住物业费是否可以不交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长期未入住的空置物业或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需按规定交纳70%至90%的空置物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拒绝支付或逾期不支付可被催告或提起诉讼。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需交纳物业费,可根据政策打折收取。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费用,如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后者支付,业主仍需负连带交纳责任。 法律分析 一、空置房物业费70%的规定 1、空置房物业费70%的规定如下: (1)《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 (2)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不住物业费可以不交吗 1、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2、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3、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结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空置房物业费70%的规定,业主或使用人应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长期未入住或长期未使用空置物业,根据当地价格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规定,应交纳空置物业费的70%至90%。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可以协商打折收取。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违约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人有权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