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
释义 | 离婚和解后,还可以起诉。因为和解跟调解不同,和解只是在法院判决之外,双方在庭外达成的解决方案。如果是法院离婚诉讼中调解结案的,那么再次起诉是有限制的。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即他必须要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才能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原告就必须等满六个月后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而这六个月的期限对离婚诉讼的被告没有限制,即在调解和好后,被告在六个月内仍有权起诉离婚,不受该条款的限制。 如果离婚和解的结果是同意离婚,而且又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是不能够再对离婚问题起诉的。 一、公诉案件和解以后还可以自诉吗 这个和解之后一般不自诉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诉案件和解必须具备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当事人双方自愿三个条件。虽然该条规定,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不能由此得出和解就不需要被告人自愿。实践中,有些被告人确实真诚悔罪,其亲属也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但被告人并没有和解的意愿,即便被害人愿意和解,我们认为也不能和解。被害人同意既包括被害人主动提出和解,也包括被告人提出和解后,经征求被害人意见,也得到其同意的情况。 首先,法院受案后,应审查是否符合和解的条件,凡是符合的都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和解。 其次,法院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当事人和解提供必要的协助。 再次,法院对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应对其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确认。 最后,当事人可要求法院主持和解,并在法官的指导下达成和解协议。 二、公诉案件和解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和解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