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离婚后不让探望应当怎样处理 |
释义 | 孩子离婚后不让探望的,探视权人可以先与不直接抚养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其拒绝探视的问题,协商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的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依旧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探视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对探视权进行强制执行。 一、如何起诉探视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探望子女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探望权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进行判决。探视权的起诉应向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若在判决后,一方仍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在民法里不要抚养费是否有探视权? 有。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我该去看宝宝吗 一、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的义务主体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是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任何人不能予以剥夺。 二、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 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 一是探望性探视,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二是逗留性探视,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三、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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