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施工许可证由谁办理 |
释义 |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 一、施工许可证延期问题 施工许可证延期规定如下: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2、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3、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建筑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手续的办理流程是:到发改局立项;到规划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红线图;进行消防审批、人防审批、绿化环保审批、档案馆备案、质监部门签订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动土开工。 三、开工条件具备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开工: 1、施工图纸经审核通过加盖审图章; 2、施工合同已经签定;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已经落实三材指标或实物; 5、已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已经审定施工图预算; 7、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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