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职费等费用无需缴纳个税,但是如果退休人员在其退休期间的相关补贴、退休返聘所获得的工资等依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来申报并交纳个税。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