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务派遣资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需要出具的材料如下: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