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吗 |
释义 | 个人之间能形成劳务关系。 个人与个人之间一般不能形成劳动关系,但可以形成劳务关系。能形成劳动关系的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分方法: 1、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 2、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 3、工作条件由谁提供。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社会劳动。 4、关系存续期间长短。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要求的劳动服务往往是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间就可以完成,在完成约定的劳务后,双方关系就自然解除。而雇佣关系因为雇主所需要的劳务量一般相对比较大,技术含量也要高于劳务关系,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一般要比劳务关系久。 综上所述:雇佣关系不是劳务关系,两者有一定的区别。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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