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户口分户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户口分户手续的证件要求及法律依据:结婚办理分户需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居住问题办理分户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明、户口簿等。申请分户需提交申请人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成员名单、出生证明或房产证明,并提供结婚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迁出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农村迁城市需持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手续。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一、户口分户要带什么证件 1、公民因为结婚办理分户手续的,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若因为居住问题办理分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 2、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二、户口分户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民法典对户口分户的证件要求及办理流程 根据《民法典》,户口分户需要携带以下证件进行办理。首先,居民身份证是必备的,用以证明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其次,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以证明居住地址和房屋所有权或租赁关系。此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以确认家庭成员关系。对于未成年人的户口分户,还需要提供监护人的法定证件和监护关系证明。办理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和登记等环节。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民户籍管理部门。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结语 户口分户需要携带户口簿原件、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若因居住问题办理分户,还需提供房产证明。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后,经审核合规、材料齐全,即可当场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新的户口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持迁移证件办理注销户口。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迁入准予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户口分户办理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请注意,不同地区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建议事前详细了解当地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