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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一般事故的,处多少罚款
释义
    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有四原则,即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处罚一般是结合实际造成的事故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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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3: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