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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起诉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吗?
释义
    可以起诉其中一人,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是可以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共同借款中,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只起诉债务人中的一人,法院将予以支持。如果共同借款人抗辩共同借款人内部存在约定或者实际使用份额的,应当对抗辩内容进行审查。一旦认定属实,判决书正文中承担债务的借款人可以按份额追偿。
    一、夫妻借钱能不能只起诉一个人
    夫妻借钱能起诉其中一人的。在共同借款中,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只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法院是会支持的。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之后可否再诉
    可以,共同借款人能只起诉一人。
    司法实践中,法官认定共同借款人对于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共同借款人抗辩其内部存在约定的或者实际的使用份额,则对此抗辩内容进行审查,一旦查明属实,就在判决主文中明确承担了债务的借款人可依照份额进行追偿;
    (2)如果共同借款人未抗辩存在使用份额,亦未对共同借款行为做出解释,则在判决中明确承担了清偿义务的借款人能依照实际使用份额向其他借款人进行追偿。
    三、共同借款人是借款人吗
    共同借款人是借款人。对于共同借款的,各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但是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个债责务人主张债权,要求其偿还全款债务,其在偿还完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务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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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