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对重婚罪的处罚规定为,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本罪由下列四个构成要件构成: 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