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保险单上的医疗费赔偿都有哪些 1、保险单上的医疗费赔偿哪些,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检查费、康复费等的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对鉴定不服怎么办,是否可以重新鉴定 1、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3、当然了,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4、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5、另外,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出的问题,一般按以下两只方式解决: (1)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6、在实际中,我们专业的律师一般都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推荐司法过错鉴定。虽然两者都有相同点: (1)都是一种证据。 (2)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3)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4)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