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诈骗的钱需要还嘛?
释义
    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还需要交诉讼费,诈骗案是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是,被告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或者说被告人刑满释放后,是否能赔偿,还是未知数(不确定的)。
    诈骗案等经济犯罪案件,受害人追回损失的财务是经过如下程序:
    第一,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察、预审、提起公诉前的阶段进行追赃;
    第二,在法院立案后法院审理前再让被告退赔。
    但如果追赃(退赃)不成的,受害人往往自认倒霉。因为根据相应规章,诈骗案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受害人再另行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还要先交诉讼费,在被告人没有履行能力时,还会带来诉讼费用的损失。
    附法律(司法解释)规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章》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法律依据:
    根据该规章,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显然诈骗案中,被骗的钱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这种情况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根据该《规章》第5条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也就是说,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比如,像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在犯罪过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伤害、物品损害的,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食宿、物品损害价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5: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