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的要注意啥 |
释义 | 解除同居关系的要注意的问题:财产分割问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解决,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进行判决。 一、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要求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产生的非婚生子女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一致的权利。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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