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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踪后财产代管人
释义
    

法律主观:
    


    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代管的代管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发生争议时,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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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