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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有什么用
释义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的总结和结论;也是公安机关请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法定文件;又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基础和依据。起诉书: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书,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的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范围;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书。
    一、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刑事案件的整体处理流程是:
    第一阶段: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
    第二阶段:公安初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公安机关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公安机关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公安机关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
    第四阶段: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第五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六阶段:审判阶段。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决定开庭审判。法院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做出有罪或无罪判决。
    二、法院刑事案件开庭有什么阶段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审判准备阶段;
    二、法院调查阶段,分别对被告进行讯问;
    三、证据和质证阶段:
    1、公诉人向法院提供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4、公诉人向法院提供量刑证据;
    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四、法庭辩论;
    五、评议、宣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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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7: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