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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给付之诉是指什么意思
释义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给付判决的请求。这里所谓的给付,并不仅仅指被告对原告金钱或实物的交付,还包括被告履行原告所要求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给付之诉的分类及类型编辑播报一是现在给付之诉与将来给付之诉。按照给付请求权的履行期间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是否到来为根据,可以将给付之诉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现在给付之诉,是指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给付请求权的履行期间已到的给付之诉;将来的给付之诉,是指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给付请求权的履行期间尚未届满的给付之诉。国内也有些学者是以给付履行请求的时间不同来划分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现在给付之诉,是指给付之诉的判决生效后,具有给付义务的人必须立即履行其义务;将来给付之诉,则是指在给付判决生效后,具有给付义务的人并不立即履行义务,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或具备履行条件时,才履行其给付义务。二是特定物给付之诉与种类物给付之诉。按照给付之诉的内容不同,可以将给付之诉分为特定物给付之诉、种类物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特定物给付之诉,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请求给付的标的物是特定的物品。在法院判决应履行义务时,义务人不能以其他物品来代替特定物;当特定物灭失,无法给付特定物时,义务人才能以其他方式满足权利人的请求。种类物给付之诉,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请求给付的标的物在性质上属于同一种类,即在物理属性和经济价值上具有共同性,并且可以用一定的方式加以度量,相互之间可以替代的物。例如,请求给付同类型的建筑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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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