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有权查阅企业财务报表,但转让股份后失去该权利。若以欺诈或胁迫方式订立合同,受害方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可以,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企业的财务报表。但是,一旦你转让股份,你就不再是该企业的股东,也就不再有权利查阅该企业的财务报表。根据规定,如果一方使用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公正手段,让对方在不真实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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