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算建设用地吗? |
释义 | 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它是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只有农村集体居民才可享有,故在民法典中单列。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 一、有争议宅基地怎么处理 有争议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解决、行政解决、司法解决。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二、农村宅基地三证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三、非农业户口户主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非农户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 我国相关法律均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它的特殊性在于一是具有人身依附性,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取得;二是具有福利性,村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