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征地赔偿不同意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强拆的程序和期限是多少 政府向法院申请强拆的期限为二年,其程序为:1、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当事人有异议的,在60日复议期限、6个月诉讼期限内依法复议或诉讼;3、到期后当事人既不复议也不诉讼,还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当事人不同意征地补偿政府强制拆迁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