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为完全裁决 |
释义 | 劳动纠纷仲裁一裁终局,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争议。劳动争议的立法原则可分为自愿和强制原则,形成不同的组织和办案体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包括依法处理、当事人平等、调解优先和及时处理。中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104字) 法律分析 劳动纠纷仲裁在列情况的会采取一裁终局: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一、劳动争议的立法原则 各国处理劳动争议所遵循的立法原则不外两种:一是自愿原则,二是强制原则。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则,就会形成不同的组织体制和办案体制。 根据自愿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特征较强,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仲裁人员应由当事人选择。这就形成了“裁审自择”、“裁审分轨”的双轨体制。 根据强制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与政府的联系较多,政府常常从中起主要作用;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政府无须协商均可依据法律规定交付仲裁解决争议;仲裁人员由仲裁机构指定。在强制原则下有的国家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有的国家则规定对裁决不服,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形成“裁审衔接”的单轨体制。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 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终局条件和解决方案 劳动仲裁的终局条件和解决方案是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环节。劳动仲裁的终局条件通常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裁决书的生效等。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解决方案可以包括经济补偿、合同解除、复职等。劳动仲裁的终局条件和解决方案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执行。通过合理的终局条件和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促进劳动争议的公正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结语 劳动纠纷仲裁在列情况的会采取一裁终局。根据自愿原则或强制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与政府的联系不同,形成了双轨体制或单轨体制。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依法处理、平等原则、调解原则和及时处理原则。中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仲裁的终局条件和解决方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执行,以促进公正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仲裁员资格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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