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打官司的流程 , 一、立案受理。 二、庭前准备。 三、开庭审理。打官司原告的注意事项: 第一,您应当确定您所涉及的纠纷是否是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第二,您应当确定被告是谁,如果没有准确地确定被告,很可能法院会不受理您的诉讼;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会因此驳回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