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可以选择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具有本市户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职工养老保险 法定退休年龄 。 2.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 3.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社会保险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