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收购企业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股权收购的合法业务流程:1、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收购意向。这一阶段主要是购买者与目标公司和股东的接触;2、买方应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进行尽职调查;3、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4、收购双方内部审批:收购人为公司法人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收购人为自然人的,不需要审议表决。被收购方为公司法人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5、被收购方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应由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应得到充分保护。 一、非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程序 1、递交意向书 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透露给买主的机密不至于被外人所知。 2、调查 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调查,这能使收购方得到一个专家独立作出的对被收购方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的评价。同时,收购方律师应当对目标公司的账册和地方特许权作一次特别调查,并且检查所有的原始合同、保证书和许可证等。收购方律师还希望调查卖方雇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意见、工厂惯例和退休金安排等。 3、董事会批准 如果一项收购由一家独立公司或由一家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实施,通常在签订法律上不可变更的协议之前,需要得到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批准。如果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是企业集团的附属公司,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一份项目报告,取得母公司董事会的许可。 4、政府部门的批准 一般地,各国都有反垄断法,故大型收购往往需要一定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5、谈判 谈判主要涉及交易的方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一般地,谈判应紧扣一个经过仔细计划过的时间表。 6、收购决议 收购决议要根据谈判达成的原则制定且要经过收购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7、交换合同 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都必须作出承诺,从无条件交换合同之时起,购买方就成为公司的受益所有者。 8、声明 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通常会向新闻界发表声明,以把收购信息告之雇员和主要的客户与供应商。 9、核准 合同交换后购买方律师一般会提出调查被购买方土地的产权,或者被购买方律师主动提供这方面的证明。同时,所有合同中所要求的特别许可或权威机构许可,都是在这一阶段申请的。 10、特别股东大会 当需要股东核准时,收购方将举行特别股东大会以进行投票表决。 11、董事会改组 这一步常是被收购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即将离任的董事辞职和任命收购方提名的人员以改组董事会。股权证和过户表格将经过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重新登记和盖章。 12、正式手续 改组后,应在限定时期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只有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后,收购才正式生效。一般地,在交易完成后,应给顾客、供应商和代理商等发出正式通知,必要时还将重新安排契约。 13、重整 收购完毕后,收购方将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解释收购方目前的扣算和管理企业的常用方法,向谁报告工作等。一般收购方会计人员会解释收购方将来所需的财务报告要求。在完成了这些步骤后,一体化的工作才正式开始。 二、股权回购是否能章程约定 股权回购能在章程中约定。只要在章程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一般回购必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部分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生存。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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