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联系 |
释义 | (一)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二)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在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交叉。 (三)社会保障法对劳动法功能的发挥有补充和促进的作用,首先社会保障法为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更有利的保障;其次,社会保障法为劳动关系的延续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一、上社保有什么好处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公司和个人按照不同比例共同承担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缴纳。目前生育保险已经并入医疗保险,也就是我们原来说的“五险”,现在统一为“四险”。 二、企业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合同中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劳动者也应该在自己的权利行使范围之内承担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本人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方法同上。 有合同,是不能再补签的,除非用人单位愿意。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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