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人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5.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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