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低保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二)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三)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四)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五)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一、低保申请书格式 第一部分,写城镇低保申请人的简要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第二部分,简要介绍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第三部分,鉴于上述情况,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特此申请。 第四部分,写明申请人姓名,以及城镇居民低保申请书日期。 二、天津申请低保的条件 天津申请低保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的;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或抚养能力的; 3、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简退职职工、国民党起义、投诚宽释人员、外侨、归侨、台胞救济人员、下乡知青因公致残或病残、地震截瘫救济人员以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优抚救济事业单位的收养人员(不含自费人员)等。 (二)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 1、在领取当月(年)应得收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在领取实际收入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交纳社会保险费的集体企业中的退休人员; (2)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停产多年并无力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的集体企业中的下岗职工; (3)失业保险期满后未重新就业的无业人员。3、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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