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没打欠条,那是件很麻烦的事,向对方索要欠款时如果对方不给,难免发生冲突,撕破了面子,对方很可能会一口否认借款的事实,因此,可以先和对方心平气和的协商一下,协商的同时做好录音。录音中清晰体现双方的身份、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录音时间等。只要不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作的录音,法院也会认可的。如果欠条丢失了,但对方不知情,这时可以采取上述办法,同时尽量让对方从新打个欠条。但是尽管拿着欠条去要钱,也很有可能遭到拒绝,关系紧张的情况下甚至会动手打架,如果欠条被对方抢了去,就以为着你如果不采取些措施,你的钱就永远要不回来了,这时只能果断报警,等警察来了把事情说清楚,110的出警记录也可以作为将来你索要欠款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