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部门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有哪些要求? |
释义 |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具体如下:1、必须要在协议内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2、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3、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是什么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要求是什么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离婚协议书是在民政局领还是自己书写 1、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的,也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写。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1、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程序有这些:(1)夫妻之间自行订立离婚协议;(2)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3)民政局审查提交的材料;(4)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5)双方请求民政局予发给离婚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有哪些要求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在内容、形式等方面都有所要求。内容上要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要为双方自愿达成;而且要求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形式上要求使用 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而且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除此之外离婚协议还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而言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返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而且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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