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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有哪些要求
释义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的要求如下: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内容的规范: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有一致的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的形式要求:使用A4纸、蓝黑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协议内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规定: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协议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协议规定的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的备案要求:双方应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一份交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备案,双方各持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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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6: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