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债子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
释义 | 1、视情况而定,接受父亲赠予,使用父亲所借财务的情况时,儿子同时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除此之外的父债子偿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一、父债子偿,子债父偿是否合法 生活中,人们常说“父债子偿”“子债父偿”,意思就说,只要你跟借款人有关系,就有义务为还不上钱的借款人还债。这样的说法看似有点儿道理,但其实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里的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说这个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依法确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并承担最终后果。 由此可见,不管是父亲借了钱还是儿子借了钱,只要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所借款项的用途与其他人无关,那么,他与债权人的借货民事法律关系仅对他们这些当事人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只有借债的人才有还债的法定义务,与其他人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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