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禁考2年)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禁考5年) 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禁考5年) 4、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禁考10年) 5、交通肇事犯罪的(禁考2年) 6、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驾驶的(吊销2年) 7、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禁考2年) 8、交通肇事犯罪有逃逸情节的(终身禁驾) 9、交通肇事犯罪有饮酒后或者醉酒情节的(终身禁驾) 10、驾驶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禁考2年) 11、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禁考2年) 12、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处罚的,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处理的(禁考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