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性判项包括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而“财产刑”仅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由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一、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中下列判项的执行: 1.罚金、没收财产; 2.追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3.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4.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5.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涉财产的判项。 二、犯罪了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犯罪的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我国对犯罪分子的刑罚可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3、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三、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272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